垫江新闻网
关闭
H5版本
您的位置:垫江新闻网

明码标价 科学收费~多部门联动宣传电动自行车充电电价政策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11-12 15:36:25
连日来,县发展改革委联合县市场监管局、国网垫江供电公司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电价政策宣传,进一步规范居民住宅

连日来,县发展改革委联合县市场监管局、国网垫江供电公司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电价政策宣传,进一步规范居民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,理顺充电电价市场秩序,促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
(宣传充电电价政策并向居民解读充电计费问题。)

宣传中,工作人员深入碧桂园、尚品今典、牡丹城、水榭花都、盛世华都等多个居民住宅小区,发放宣传资料,并针对居民普遍关心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计费问题,就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价、电压等进行详细讲解,即等级不满1千伏0.54元/度,1千伏及以上0.53元/度,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,可通过“提比提度”等方式执行居民合表电价0.54元/度的电价政策。

(宣传充电电价政策并向居民解读充电计费问题。)

同时,工作人员加大对物业企业、供电设施营运单位的政策宣传力度,要求其严格落实充电电价政策,在充电场所、手机应用程序、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、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,严格实行“价费分离”,切实让电动自行车充电电价政策知晓度覆盖广大市民。

接下来,我县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依法查处违反电价政策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,积极维护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。


记者丨何    维  编辑丨何明燕

校对丨谭    彬  审核丨冉    义

垫江新闻网

主办:垫江县融媒体中心 (本站所刊发的所有稿件未经授权许可,不得转载)

渝公安备案号:50023102500652    渝ICP备2022002837号-1

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:50120210017
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(023)74583571 | https://www.12377.cn

法律顾问:重庆奇策律师事务所 程飞鹏 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