连日来,县发展改革委联合县市场监管局、国网垫江供电公司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电价政策宣传,进一步规范居民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为,理顺充电电价市场秩序,促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
(宣传充电电价政策并向居民解读充电计费问题。)
宣传中,工作人员深入碧桂园、尚品今典、牡丹城、水榭花都、盛世华都等多个居民住宅小区,发放宣传资料,并针对居民普遍关心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计费问题,就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价、电压等进行详细讲解,即等级不满1千伏0.54元/度,1千伏及以上0.53元/度,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,可通过“提比提度”等方式执行居民合表电价0.54元/度的电价政策。

(宣传充电电价政策并向居民解读充电计费问题。)
同时,工作人员加大对物业企业、供电设施营运单位的政策宣传力度,要求其严格落实充电电价政策,在充电场所、手机应用程序、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、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,严格实行“价费分离”,切实让电动自行车充电电价政策知晓度覆盖广大市民。
接下来,我县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,依法查处违反电价政策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,积极维护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。
记者丨何 维 编辑丨何明燕
校对丨谭 彬 审核丨冉 义